伊斯蘭教反暴力

中 東 地 區 近 期 經 常 發 生 人 質 被 斬 首 事 件 , 加 深 人 們 對 伊 斯 蘭 教 的 誤 解 , 因 為 多 次 恐 怖 活 動 的 行 兇 者 皆 是 伊 斯 蘭 教 徒 ( 又 稱 穆 斯 林 ) 。 事 實 上 , 伊 斯 蘭 教 主 張 和 平 博 愛 , 而 且 十 分 尊 重 女 性 。

 記 者 : 嚴 琳 祺   蔡 嘉 靜   陳 德 蓉   陳 佩 儀

香 港 伊 斯 蘭 聯 會 楊 興 本 教 長 希 望 能 消 除 大 眾 的 疑 慮 , 真 正 了 解 其 教 義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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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 港 伊 斯 蘭 聯 會 楊 興 本 教 長 。

「 『 伊 斯 蘭 國 』 這 個 恐 怖 組 織 來 自 伊 拉 克 , 他 們 的 確 信 奉 伊 斯 蘭 教 , 這 是 無 可 否 認 的 。 但 其 所 作 所 為 完 全 違 背 和 扭 曲 了 和 平 、 包 容 、 博 愛 和 仁 慈 的 教 義 。 」 楊 教 長 向 本 報 記 者 澄 清 , 現 今 傳 媒 都 錯 誤 地 把 恐 怖 襲 擊 事 件 與 伊 斯 蘭 教 扯 上 關 係 。 「 『 伊 斯 蘭 國 』 勢 力 龐 大 , 背 景 複 雜 , 比 策 劃 「 9.11 」 恐 怖 襲 擊 的 阿 爾 蓋 達 組 織 更 殘 暴 。 他 們 利 用 宗 教 的 力 量 , 誘 騙 對 教 義 一 知 半 解 的 年 輕 人 加 入 所 謂 的 『 聖 戰 』 , 創 造 所 謂 的 理 想 社 會 。 」

他 表 示 , 所 有 經 文 都 是 有 連 貫 性 的 , 不 能 斷 章 取 義 , 隨 便 抽 出 其 中 一 句 加 以 發 揮 來 誤 導 別 人 。 「 伊 斯 蘭 的 戰 爭 法 說 明 , 當 真 正 發 動 戰 爭 ( 聖 戰 ) 時 , 是 有 條 件 限 制 。 例 如 不 能 傷 害 老 弱 婦 孺 ; 不 能 毀 壞 其 他 宗 教 的 寺 廟 和 傷 害 其 神 職 人 員 ; 也 不 能 破 壞 一 草 一 木 和 莊 稼 。 因 為 戰 爭 只 是 對 戰 雙 方 的 士 兵 互 相 攻 打 , 所 以 不 能 傷 害 無 辜 。 假 如 任 何 一 方 落 敗 被 俘 虜 , 一 定 要 善 待 投 降 者 , 不 可 以 再 加 以 傷 害 。 」

雖 然 伊 斯 蘭 法 允 許 教 徒 狩 獵 , 但 規 定 不 可 以 虐 殺 動 物 。 當 宰 殺 可 食 用 的 動 物 ( 雞 、 鴨 、 牛 等 等 ) 時 , 應 以 最 快 的 速 度 減 輕 牠 們 死 亡 時 的 痛 苦 。 對 待 動 物 尚 且 如 此 不 忍 , 更 何 況 是 人 ? 所 以 楊 教 長 重 申 , 「 伊 斯 蘭 國 」 把 人 質 斬 首 示 眾 是 與 教 義 相 違 背 , 手 段 十 分 殘 忍 。

在 普 羅 大 眾 的 認 知 中 , 伊 斯 蘭 社 會 是 男 尊 女 卑 , 伊 斯 蘭 女 信 徒 的 衣 著 都 比 較 保 守 , 事 實 並 不 然 。 「 現 在 的 女 生 因 為 穿 得 太 暴 露 才 會 令 異 性 想 入 非 非 。 」 楊 教 長 表 示 , 女 生 所 有 的 部 位 都 是 純 潔 漂 亮 的 , 所 以 要 把 她 們 的 美 好 藏 起 來 。 因 此 在 信 奉 伊 斯 蘭 教 的 國 家 甚 少 發 生 非 禮 事 件 。

他 又 指 出 , 在 伊 斯 蘭 世 界 的 女 性 地 位 都 很 高 。 她 們 到 政 府 部 門 辦 事 是 不 需 要 排 隊 , 可 獲 優 先 處 理 ; 坐 車 也 先 讓 座 給 婦 女 。 「 有 些 國 家 如 阿 富 汗 過 分 限 制 女 性 , 其 實 與 伊 斯 蘭 教 的 教 義 無 關 。 個 別 民 族 的 傳 統 規 定 她 們 不 能 露 出 臉 和 手 腳 , 也 不 能 讀 書 接 受 教 育 , 甚 至 連 走 路 也 不 可 以 發 出 聲 音 。 這 實 在 太 嚴 苛 , 因 為 求 知 是 穆 斯 林 的 天 命 , 男 女 都 應 該 學 習 。 」

因 為 伊 斯 蘭 教 徒 相 信 聖 人 的 話 : 「 天 堂 在 母 親 的 腳 下 。 只 有 母 親 喜 歡 你 , 真 主 安 拉 才 喜 歡 你 。 」 所 以 他 們 十 分 尊 重 女 性 。

伊 斯 蘭 教 主 要 分 為 什 葉 派 和 遜 尼 派 兩 大 派 別 , 是 世 界 三 大 宗 教 之 一 , 也 被 視 為 全 球 發 展 最 快 最 廣 的 宗 教 。 它 與 其 他 宗 教 最 大 的 分 別 在 於 主 張 政 教 合 一 , 《 古 蘭 經 》 ( 又 稱 《 可 蘭 經 》 ) 是 其 經 典 , 對 信 徒 的 思 想 、 行 為 等 規 範 一 套 完 整 的 生 活 方 式 。 經 文 內 容 還 包 括 天 文 、 地 理 、 經 濟 、 法 律 等 , 也 被 視 為 管 治 社 會 制 度 的 憲 法 。

根 據 官 方 統 計 , 已 有 超 過 2,000 萬 伊 斯 蘭 教 徒 遍 布 中 國 各 地 , 主 要 集 中 在 青 海 、 甘 肅 、 新 疆 和 寧 夏 等 地 ; 香 港 約 九 萬 名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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