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 港 經 濟 自 八 十 年 代 起 飛 後 , 土 地 價 值 急 促 上 升 。 不 少 農 地 被 改 作 其 他 用 途 , 以 獲 取 更 佳 利 潤 ; 加 上 內 地 供 港 食 物 穩 定 , 本 地 農 業 日 漸 式 微 , 業 界 訴 求 亦 備 受 忽 視 。 直 至 2009 年 菜 園 村 事 件 後 , 農 業 發 展 才 重 新 受 社 會 關 注 。
記 者: 周 綺 玲 蘇 海 瑩 劉 琪 琦 徐 穎 珊 蘇 燕 翎 林 嘉 敏
居 於 元 朗 沙 埔 村 的 81 歲 方 婆 婆 , 自 小 就 從 事 耕 作 , 在 20 歲 結 婚 後 仍 繼 續 務 農 。 方 婆 婆 指 出 , 在 七 、 八 十 年 代 時 , 整 條 村 子 每 家 每 戶 都 以 耕 作 維 生 , 好 不 熱 鬧 。 當 年 農 產 品 買 賣 亦 十 分 活 躍 , 所 賺 取 的 收 入 足 以 養 活 全 家 。
根 據 資 料 , 五 、 六 十 年 代 有 大 量 內 地 難 民 湧 港 , 他 們 來 港 後 主 要 從 事 農 業 , 使 本 港 農 業 得 以 發 展 。 及 後 數 十 年 更 是 本 港 農 業 的 黃 金 時 期 , 七 、 八 十 年 代 本 港 生 產 的 蔬 菜 佔 全 港 食 用 量 三 分 之 一 ,農 業 產 值 數 以 十 億 元 計 。
現 年 69 歲 的 伍 志 光 是 一 名 退 休 警 察 , 1991 年 退 休 後 便 成 為 農 夫 , 打 理 其 位 於 元 朗 沙 埔 村 的 家 族 菜 場 , 面 積 達 四 萬 多 呎 。 問 到 為 何 會 選 擇 當 農 夫 而 不 好 好 享 受 退 休 生 活 , 伍 志 光 說 : 「 沒 有 人 願 意 接 管 ( 家 族 農 地 ) , 年 輕 一 輩 都 寧 願 到 外 面 去 闖 , 就 把 農 地 交 給 我 打 理 。 」
現 時 , 全 港 從 事 農 業 的 人 數 由 八 十 年 代 的 數 萬 人 , 下 降 至 不 足 5,000 人 , 農 業 生 產 總 值 在 近 10 年 間 由 22 億 元 大 幅 下 跌 至 7.76 億 元 , 可 見 有 限 農 地 在 本 港 已 是 碩 果 僅 存 。

農 業 發 展 始 於 內 地
本 港 農 業 發 展 始 於 內 地 農 業 , 但 最 後 亦 因 相 同 原 因 而 走 向 萎 縮 。
五 、 六 十 年 代 , 農 田 在 新 界 郊 區 隨 處 可 見 , 主 要 集 中 在 元 朗 及 錦 田 一 帶 。 位 於 新 界 大 埔 林 錦 公 路 、 有 近 60 年 歷 史 的 嘉 道 理 農 場 暨 植 物 園 ( 前 稱 嘉 道 理 農 場 ) , 對 香 港 早 期 的 農 業 發 展 貢 獻 甚 大 。 嘉 道 理 兄 弟 — — 賀 理 士 爵 士 及 羅 蘭 士 勳 爵 , 在 1951 年 創 辦 了 農 場 前 身 嘉 道 理 農 業 輔 助 會 。
嘉 道 理 農 場 高 級 主 任 張 可 欣 表 示 , 嘉 道 理 兄 弟 抱 著 「 助 人 自 助 」 的 宗 旨 , 希 望 幫 助 四 、 五 十 年 代 由 內 地 來 港 、 擁 有 農 耕 經 驗 的 難 民 。 嘉 道 理 兄 弟 為 難 民 提 供 技 術 支 援 , 令 他 們 既 可 透 過 耕 種 謀 生 , 又 能 為 香 港 提 供 穩 定 的 食 物 供 應 。
另 一 方 面 , 漁 農 界 立 法 會 議 員 何 俊 賢 向 本 報 記 者 表 示 , 新 界 農 業 發 展 與 政 治 因 素 有 關 。 在 六 、 七 十 年 代 , 港 英 政 府 與 內 地 的 關 係 較 差 , 甚 少 有 內 地 糧 食 供 港 。 港 英 政 府 於 是 先 後 推 行 「 食 物 政 策 」 及 「 豬 政 策 」 , 以 維 持 本 港 食 物 供 應 量 , 促 使 本 地 農 業 得 以 發 展 。 其 後 雙 方 關 係 緩 和 , 內 地 每 日 均 有 「 三 趟 快 車 」 運 送 糧 食 到 港 , 足 以 滿 足 大 部 分 港 人 的 糧 食 需 求 , 本 地 農 產 品 需 求 日 漸 下 降 。 加 上 本 港 經 濟 轉 型 及 城 市 化 等 內 圍 因 素 , 不 少 農 民 棄 農 投 工 、 商 行 業 , 使 本 地 農 業 不 斷 萎 縮 。
務 農 利 潤 小 欠 保 障
資 料 顯 示 , 香 港 整 體 農 地 面 積 在 過 去 16 年 持 續 減 少 。 截 至 2013 年 , 本 港 4,523 公 頃 農 地 ( 不 包 括 魚 塘 ) 中 , 只 有 約 729 公 頃 的 農 地 屬 於 常 耕 農 地 。 現 時 本 港 每 日 平 均 生 產 45公 噸 蔬 菜 , 供 應 佔 全 港 蔬 菜 消 耗 量 的 2% 。
本 地 農 業 步 入 夕 陽 , 除 了 是 內 地 農 產 品 大 量 輸 港 外 , 政 府 缺 乏 支 援 及 亦 是 主 因 之 一 。 何 俊 賢 指 出 , 回 歸 後 直 至 曾 特 首 就 任 期 間 , 香 港 農 業 政 策 一 直 停 滯 不 前 。
何 俊 賢 表 示 , 本 港 農 地 業 權 大 致 分 為 四 種 : 地 產 商 擁 有 、 鄉 紳 持 有 、 政 府 官 地 及 農 民 持 有 , 當 中 前 兩 者 所 佔 數 量 最 多 。 而 現 時 本 港 耕 地 大 部 分 是 租 用 形 式 , 租 期 普 遍 只 有 一 至 兩 年 , 且 租 金 浮 動 性 極 大 , 農 民 相 對 沒 有 保 障 。
「 我 曾 接 觸 過 一 個 例 子 , 該 塊 農 地 的 租 金 原 是 2,000 元 一 年 。 但 合 約 期 滿 後 , 業 主 不 但 要 求 以 每 兩 個 月 續 租 的 方 式 訂 立 租 約 , 且 租 金 變 成 二 萬 元 一 個 月 , 即 一 年 24 萬 。 」
目 前 , 荒 廢 及 休 耕 的 農 地 約 佔 整 體 農 地 七 成 。 他 解 釋 , 因 本 港 土 地 價 值 極 高 , 但 務 農 的 利 潤 相 對 較 低 , 促 使 很 多 農 民 及 地 主 寧 把 耕 地 荒 廢 , 或 是 擺 放 貨 櫃 以 賺 取 更 可 觀 的 收 入 , 亦 不 願 把 地 用 作 耕 種 , 導 致 本 港 近 年 的 「 常 耕 土 地 」 數 量 明 顯 減 少 。
科 技 種 植 綜 合 發 展
對 於 未 來 本 港 農 業 發 展 , 何 俊 賢 認 為 , 未 來 業 界 將 會 以 「 綜 合 模 式 」 的 方 向 發 展 , 從 而 增 加 農 作 物 產 量 。 「 綜 合 模 式 」 意 指 利 用 各 種 新 科 技 種 植 , 例 如 全 環 控 水 耕 種 植 、 立 體 種 植 及 無 土 種 植 等 新 技 術 , 以 較 少 的 耕 地 得 出 較 多 的 產 量 , 以 改 善 農 民 收 入 。
其 中 本 港 的 全 環 控 水 耕 研 發 中 心 已 在 2013 年 開 幕 , 以 介 紹 並 示 範 水 耕 技 術 及 提 供 設 備 予 業 界 為 宗 旨 。 蔬 菜 統 營 處 推 廣 主 任 黃 明 詩 表 示 , 中 心 成 立 兩 年 多 , 已 吸 引 逾 2,000 名 業 界 人 士 前 來 學 習 相 關 技 術 , 當 中 以 中 小 企 及 年 輕 人 為 主 , 反 應 相 當 不 俗 。 她 提 到 , 中 心 所 出 產 的 水 耕 菜 有 一 定 銷 量 , 亦 見 市 面 上 有 不 少 私 人 企 業 以 水 耕 技 術 推 出 多 元 化 的 農 產 品 , 可 見 新 技 術 能 為 傳 統 農 業 帶 來 新 機 遇 。
近 年 , 政 府 亦 有 意 設 立 農 業 園 , 規 劃 70 至 80 公 頃 的 農 地 , 以 生 產 基 地 的 模 式 , 試 用 新 的 耕 種 方 法 進 行 商 業 生 產 。 同 時 推 廣 應 用 先 進 科 技 作 農 業 用 途 , 提 升 生 產 力 , 鼓 勵 本 地 農 場 採 用 現 代 化 和 多 元 化 的 生 產 方 法 , 望 能 提 升 本 港 農 業 競 爭 力 。
農 業 現 代 化 意 見 各 不 一
對 於 農 業 趨 向 現 代 化 , 社 會 則 持 有 不 同 意 見 。
張 可 欣 認 為 , 在 應 用 農 業 生 產 科 技 時 , 需 考 慮 其 對 環 境 的 影 響 。 「 若 該 科 技 需 耗 用 大 量 能 源 或 在 過 程 中 會 排 放 溫 室 氣 體 , 便 不 算 是 合 適 的 科 技 ; 反 之 能 做 到 資 源 循 環 , 並 且 易 於 應 用 及 不 需 要 花 費 大 量 錢 , 才 是 真 正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科 技 。 」
對 於 水 耕 栽 種 技 術 , 伍 志 光 稱 不 會 考 慮 嘗 試 。 「 水 耕 種 植 是 很 貴 的 , 雖 然 政 府 擬 設 立 基 金 ( 「 農 業 持 續 發 展 基 金 」 ) 資 助 農 民 發 展 , 但 申 請 時 須 繳 交 計 劃 書 , 確 保 能 賺 錢 才 會 批 出 資 金 。 」
政 府 現 正 就 農 業 政 策 展 開 公 眾 諮 詢 , 為 積 極 協 助 本 地 農 業 進 行 現 代 化 和 持 續 發 展 的 新 政 策 徵 詢 市 民 意 見 。
